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
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评估机构: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将开展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集中治理工作,现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自查
各评估机构对本单位的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挂靠行为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有证书挂靠行为的房地产估价师,需自行整改。自查、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且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8月7日前送至协会秘书处。
二、重点核查
(一)重点核查对象
1.群众举报线索;
2.近三年频繁办理变更注册(登记)的房地产估价师(详见图片一);
3.将本人同时持有的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在不同机构名下的人员(详见图片二)。
(二)重点核查内容
1.社保缴纳情况;
2.人事档案托管情况。
(三)核查方式
我会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将赴社保局和人才交流中心调阅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三、开展随机抽查
根据文件精神,我会于2017年8月15日之前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随机抽取的部分房地产估价师(详见图片三)进行核查。
武汉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
2017年7月28日